关于2008年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市直教育单位:
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,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—3月14日,逾期不予受理,报名地点:市教育局人事科。请各校做好宣传工作,通知教师参加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,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为不合格教师。
报名需带的材料:1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3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;4、“两学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5、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;6、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。
另外,请各单位于3月4日到人事科领取2007年职称档案。
市教育局人事科
2008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