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桥中心小学教师考核方案
花桥中心小学教师考核方案
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,逐步完善教师考核评估体制,确保我校教师津贴、补贴科学、合理发放,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更加爱岗、敬业。依据《德兴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津贴补贴暂行办法》和《德兴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津贴补贴考核与发放实施细则》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细则。
一
、师德考核津贴
1、师德考评细则(10分)
(1)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依法治教。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保持一致,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(1分)
(2)爱岗敬业、尽职尽责。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,教书育人,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,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(2分)
(3)热爱学生、保护学生。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,平等、公正地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格要求,耐心教育,不讽刺、挖苦和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地发展。(2分)
(4)团结协作、尊重他人。谦虚谨慎,尊重同志,相互学习,互相帮助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。关心集体,维护学校荣誉,共创文明校园。(1)
(5)尊重家长,共同育人。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,坚持家访,认真听取意见建议,取得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积极宣传真确的教育思想、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,引导家长科学地教育子女。不训斥、指责学生家长。(1分)
(6)作风正派、廉洁从教。树立高尚情操,发扬奉献精神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,宣传普及科学知识,不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,不参与邪教,不利用职务自便向学生和家长;谋取私利。(1.5分)
(7)品德高尚,为人师表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注重自身道德修养,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,严以律己,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,自觉维护人民教师形象。(1.5分)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扣发一年师德考核津贴,取消评先评
(1)未经学校同意,向学生摊派或变相摊派学习、生活资料者;
(2)无正当理由,不接受工作任务或不完成工作任务者;
(3)拒不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入学者;
(4)其他较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。
二
考勤与常规考核津贴
1、考勤(10分)
(1)满勤得全分10分。
(2)事假每天扣15元扣0.2分;长期事假(一个月以上,一个学期以内)每天扣20元扣0.2分;
(3)病假(以医院证明为准)每天扣10元扣0.1分。住院治疗每天扣五元不扣分。
(4)迟到早退每次扣0.1分。
(5)旷工一天扣60元扣1分;旷课一节扣5元扣0.2分。
(6)重大疾病人员每天扣5元享受绩效工资的80%待遇。
2、常规考核(30分)
(1)计划、总结(2分)
结合实际按时完成。1、按时完成1分;2、结合教学实际1分。
(2)备课、上课(12分) 按进度按要求备课上课。
1、按进度课前备课2分;
2、备课体现课改理念2分;
3、备课中渗透德育教育、环保教育(6次)2分;
4、备课栏目齐全,有反思2分;
5、常识课备简案2分;
6、上课带教案2分。
(3)作业(8分)
a、作业量适中(4分);及时认真批改(4分)。
b、1、(语文)3—6年级作文不少于8次4分;
2、(美术)手工、美术课作业每班遴选10幅以上好作品4分;
3、(音乐):学生会唱国歌、队歌、校歌和课本上部分歌曲4分;
4、(体育):每两周一次健康教育课(有教案)2分。完成体育达标卡(2分)。会做广播体操(2分)。会基本的体育常识和技能(2分)。
(4)教研(8分)积极参加教研活动;完成教研任务。
1、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教研活动(2分);
2、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研活动(2分);
3、按时完成每学期的教研任务(2分);
4、按要求完成校本教研任务(2分)。
三、绩效考核(50分)
1、按同年级同学科期末统考平均分高低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档次,平均分相差三分为一个档次。
2、以每个年级平均分第一名为基准(A档),A档教师考核分为50分,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3分以内(包括3分),也列为A档;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3分以外,6分以内(包括6分)列为B档,B档教师考核分为47分;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6分以外,9分以内(包括9分)列为C档,C档教师考核分为44分;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9分以外,列为D档,D档教师考核分为41分。
3、中途接班的教师,接低于B档的班级,均以B档为基准,平均分差距(参照前一学期与第一名相比)每缩小3分,进一小档,到A档封顶;每加大3分,则退一档。
4、担任两个班以上教学的教师,按所任教学班平均分计算。
5、未担任主课的教师,考核分计C档。
加分内容
1、辅导学生学科竞赛、论文获奖、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参照如下标准加分:
校级一等奖加0.5分,二等奖加0.4分,三等奖加0.3分;
市级一等奖加1.2分,二等奖加1.1分,三等奖加1.0分;
地级一等奖加2.2分,二等奖加2.1分,三等奖加2.0分;
省级一等奖加3.2分,二等奖加3.1分,三等奖加3.0分;
国家级一等奖加4.2分,二等奖加4.1分,三等奖加4.0分。
正式刊物发表参照同级标准翻倍加分。
2、全市期末统考名列前8名,按名次排列加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分。
3、承当公开课教学每次加一分。
4、班级人数40——49人加一分;50——59人加2分。
5、担任两个班主课教学的教师加1分。
花桥中心小学
2008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