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
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
全市各中小学校:
德兴市教育局根据赣教监字[2008]17号文件《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精神转发。
主要内容:
一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,严禁“一边免费,一边乱收费”。
二、继续执行公办高中“三限”政策,做好高中招生工作。
三、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、代收费管理。
四、认真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。
五、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。
主要措施:
一、充分发挥厅(局)际联席会议职能,形成治理合力。
二、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,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。
三、要继续坚持实施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。
四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积极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“择校”乱收费问题。
五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。
六、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校活动。
七、加大教育乱收费督查力度,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。
八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具体文件内容到财务科、办公室索取。
德兴市教育局计财科
2008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