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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通知] 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

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






德教字[2008]141号

关于转发《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》等文件的通知


各中小学、市直教育单位:

根据饶教字[2008]198、199号文件精神,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》、《关于表彰第二批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》、《关于授予江生同志“全国模范教师”荣誉称号决定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校、各单位在秋季开学前后,认真组织学习、宣传英模的先进事迹,大力发扬抗震救灾精神,加强师德师风教育,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并将学习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工会。
(此页无正文)

2008年8月18日












主题词:教育
表彰英模
转发
通知

抄送:上饶市教育局,德兴市委宣传部、市总工会
德兴市教育局办公室
2008年8月18日印发


共印70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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