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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通知] 转发上饶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转发《教育部等八部门

转发上饶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转发《教育部等八部门

转发上饶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转发《教育部等八部门

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市直教育单位、幼托机构:

2008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。为切实做好我市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,现将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(教语用[2008]1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我市第11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组织,加强领导。

各校要成立推普工作领导组,确定专人负责,制定推普活动计划,扎实有效的开展推普活动,并及时做好总结。

二、广泛宣传,深入发动。

要认真学习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,组织开展各项推普宣传活动。要开辟推普宣传专栏,利用广播、墙报等媒体广泛宣传,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八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推普活动。开学后,各班要出一期推普班刊。

三、各校宣传周活动计划请于八月下旬报教育股,推普周结束后,于9月22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报教育股(发至邮箱:mingxiaohu.36@163.com)。

附:1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(教语用[2008]1号)

〇〇年八月二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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